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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万多元的石材 运到碎了大半

   工商调解,货运公司免运费赔偿3千元
“接货的时候表示易碎品运费贵些,现在货坏了居然说易碎品不赔偿。”在威宁做工程的苟先生,在贵阳买了13150元的石材,委托货运公司运到威宁后发现,大半石材支离破碎了。多次找到该货运部要求赔偿遭拒,于是投诉到南明区工商局二戈寨分局。
据苟先生介绍,他正在威宁一工地做工程,1月3日,他到贵阳威龙石材市场内的广东创新石材公司定制了一批石材,由石材商家现加工为金蝴蝶、黑金花等样式的成品后,于1月5日支付了全款13150元。
1月7日上午,广东创新石材公司将石材交给南明区草海通达货运部,由该货运部将石材运往威宁。
“因为是易碎品,货运的费用要高一倍左右。”苟先生告诉记者,当时货运部在收货的时候通知他,一般的货物是280元/吨。虽然苟先生的石材没有一吨重,但是易碎品,所以价格要贵一些。根据货运部的要求,苟先生需交纳450元的运费,货到付款。
1月11日,货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苟先生货已经到威宁,让他去取货。“一看,包装箱都变形了”苟先生回忆道,当他到威宁那边的货运部时看到,自己托运的石材碎了一大半,货值约7000元。见状,苟先生将已坏的石材用相机拍照取证并拒绝收货。
随后,苟先生将情况告知了广东创新石材公司,并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多次找到草海通达货运部要求给个说法。
“易碎品都是不赔偿的。”该货运部回复说。
苟先生认为,收货的时候因为是易碎品运费才会贵出近一倍,货运部应该在搬运的过程中更加注意,对客户负责。现在货物损坏了,却表示是易碎品而拒绝赔偿,完全是推脱责任。
多次协商无果后,苟先生到南明区工商局二戈寨分局投诉。经执法人员调解,货运部免去苟先生的运费450元,并赔偿3000元现金给广东创新石材公司,由该石材公司再垫付货值4000元的材料,重新制作损坏的石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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